嘉凯城回复深交所:其他应收款与股东无关 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

2023-02-21      来源:黄冈商铺   浏览次数: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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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21日晚间,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深交所关注函。

据新媒体观点,贾凯于2月7日收到深院《关于对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其中,截至2022年6月30日,贾凯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219,574.2万元,前五名债务人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88.75%,且前五名应收账款交易对手主要为房地产和建筑公司。

基于此,深交所要求嘉凯城说明其他应收款——往来款项的主要性质,交易对手与嘉凯城、嘉凯城控股股东董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违规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

对此,嘉凯城表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19,574.2万元,其中公司已取得苏州嘉和信实业有限公司1%的股权,并委任执行董事确保收回苏州嘉和信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通过委托苏州嘉和信实业有限公司苏州苏伦昌项目的开发管理,参与苏州嘉和信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获得优先清偿债权;取得苏州嘉和信实业有限公司苏州苏伦场项目南区土地抵押权.

上海岳畅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嘉凯城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叶嘉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42%。应收账款是参股公司开发项目的资本投资。

上海岳畅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霍星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贾政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基连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关联方(统称为“集联房”),其中上海基连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上海捷盛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叶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5%), 原股东嘉兴叶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凯城集团全资子公司叶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70%)、上海捷盛置业有限公司、嘉兴叶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基连方参股的公司。

以前年度项目销售回款后,资金预分配给全体股东,全体股东通过自己和关联方先收回款项。根据谨慎性原则,按83.98%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嘉凯城认为,重组上市前,公司子公司与吉林合作开发了多个房地产项目。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资金周转产生了上述当期款项。一部分是业务投资,一部分是项目公司根据双方协议转来的钱,历史悠久,很难收回。吉林合伙人的信用风险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已根据应收这些业务伙伴款项总额与应付这些业务伙伴款项总额之间的差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应收吉莲房款项系公司重组上市前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根据公司当时决定投资上述项目时完成的相关内部审议决议执行。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公司已在历年定期报告中对上述应收款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吉联房与公司、其控股股东及董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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