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至6月30日

2023-02-14      来源:黄冈买房   浏览次数:3420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乐居财经张林霞2月14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总体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称,要强化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抓紧落实增值税期末退税、科技型中小企业R&D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扣缴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预缴增值税减1%扣缴率;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扣应纳税款;允许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扣应纳税款。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六税两费”继续减征或免征50%;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轻企业和职工的社保缴费负担。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直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基准费率继续执行1%,浮动费率政策继续执行。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分阶段统一降低单位缴费费率20%。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由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调整为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由8.76%(含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0.26%、职工补充医疗保险0.5%)调整为6%,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再单独征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分期缓缴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分期或逐月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延长住房公积金延期缴纳期限。经营困难的缴存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缓缴期满后补缴。缓缴期间,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打赏
凡注明"来源:红安好房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黄冈房产网】
0相关评论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