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1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强防疫司法保障、惩治涉疫犯罪、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民生权益、帮助企业减负脱困、保障人民诉讼权利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对于买卖、借贷、租赁、旅游、运输、加工承揽、建筑工程等合同纠纷。由疫情造成的,鼓励双方合理调整或变更协议内容,通过债务重组、债务和解等方式帮助困境企业再生发展。
意见还提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审慎识别企业因疫情等原因延迟偿还金融贷款的违约情况,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积极促成新的还贷协议,减轻中小企业融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