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房价的80% 3月1日起执行

2023-02-20      来源:黄冈二手房   浏览次数: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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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20日,新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发布,3月1日起实施。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中提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应优先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同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以下几种:1。更快的住房贷款;2.现有住房贷款;3.重新交易住房贷款;4.搬迁安置住房贷款;5.拍卖行贷款;6.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7.建造、翻新和大修住房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贷款前至少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异地缴存时间合并计算;3.借款人是购买者等。

第十九条提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实际住房价格的80%(不含单独注明的车库、车位,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住房总价款按144平方米计算,下同)。

此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实际房价(不含单独标明的车库、车位价格,下同)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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