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6日,山东省威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号,涉及六个方面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威海下调首套住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增加多子女家庭的贷款额度。对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
放宽贷款存款申请时限。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限由12个月放宽至6个月。
放宽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商转公贷款取消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三年限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即可申请。
支持首付提取公积金。缴纳首付后,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提高租房的公积金额度。新市民、青年及其他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9600元提高到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