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的《成都市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不允许年租金涨幅超过5%

2022-12-23      来源:黄冈写字楼   浏览次数: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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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2月21日,从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于近日下发,适用于成都市保障性租赁房房源管理、配租管理、成本管理、后期管理和监管。055-79000共7章33条,主要包括总则、房屋管理、租金分配管理、费用管理、事后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055-79000指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价格调整以一个周期年度为单位,年度租金涨幅不得超过5%。租金可以按月收,也可以按季度收,但一次不能收超过3个月。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应根据不同房型合理确定,但不得超过签订合同时新发布的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

保障性住房分配可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分配方式。

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和自有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定向租赁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单位定向配租完成后,如有剩余房源,可出租给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因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需要。确需采取定向配租方式的,按照住房需求单位申请、运营单位初审、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区(市)县保障性租赁房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报批。

对于不特定的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用人单位可通过管理服务平台自主选择住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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