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2年12月7日,本公司与金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地」)于2022年12月7日订立2023年物业发展及技术服务协议,因本集团将继续聘用金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物业发展及技术服务。
公告显示,本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金地商业公司委托金地为多个物业项目提供物业开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相关物业项目的战略定位、设计管理、施工管理、成本控制和销售管理。
金地将支付的服务费按本集团委托金地提供相关服务的销售物业的销售合同的0.6%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应付服务费总额不应超过人民币21,660,000元。服务费将按季度计算,必须在下一季度的第五个工作日或之前支付。预计相关服务费将由集团内部资源支付。
此外,由于金地的子公司北京金地将继续聘请金地商业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代为管理北京金地广场的日常运营,北京金地与金地商业有限公司于今日订立了2023年项目运营委托协议。本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协议,北京金地同意委托北京港旅公司(金地商业公司的子公司)代为管理北京金地广场的运营,包括写字楼的租赁、推广和运营;商场的商户、推广、运营;以及处理收支、财务会计等事宜。
北京金地应付管理费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应收管理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500,000元。管理费将按季度计算,客户必须在下季度的第五个营业日或之前支付给京港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