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不存在同业竞争 将停止经营酒店业务

2021-03-03      来源:黄冈房   浏览次数: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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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网讯:3月3日,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一则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汉商集团于2021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汉商集团就《告知函》涉及的两大问题进行回复,包括关于募集资金项目(汉商集团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9亿元,收购迪康药业100%的股权),以及关于同业竞争的问题,涉及的项目为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与汉商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中国(武汉)文化博览中心。

关于募资收购迪康药业,汉商集团表示,本次收购迪康药业将提升公司利润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谨慎、规范,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交易设置了业绩补偿条款,有利于保护公司利益。

针对同业竞争问题,汉商集团表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函及补充承诺中已明确会展业务下一步具体整合方案,已将会展场馆租赁业务及会展场馆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发行人会计师均认为,汉商集团与控股股东在会展业务方面存在相似的情况,但两者在历史沿革与功能定位、业务的经营模式方面存在差异,经营主体和场馆位置不同,控股股东不具有提供会展运营服务的团队,双方业务不具有直接的替代性、竞争性,不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两者在会展业务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相关认定理由充分。

此外,汉商集团已承诺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停止经营酒店业务,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已作出计划在2021年6月30日前停止经营酒店业务的决议。

其表示,武汉客厅文化综合体项目的配套商业店铺主要为武汉客厅办公楼、公寓的底层商铺,不属于购物中心业务,武汉卓尔城以收取店铺租金收入为目的,与上市公司经营的购物中心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未包括武汉客厅项目的酒店业务及配套商业。

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函及补充承诺中已明确会展业务下一步具体整合方案,已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管理。

汉商集团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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