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消息,其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因我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我集团破产重整。
海航集团表示,集团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2020年3月1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集团”)的《告知函》。
《告知函》主要内容包括:为有效化解风险、维护各方利益,应其请求,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共同成立了“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联合工作组是全面协助、全力推进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并非接管海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