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截至29日下午5点,我县159辆公务用车停驶封存。
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近70家参改单位,封停车辆15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2辆,执法执勤岗位用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改革后,全县压缩公务用车约48%,仅保留必要、应急和符合规定的车辆174辆,制度执行后,参改的公务人员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出行方式,规定区域内公务出行将不再报销交通费,同时,取消的公务用车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县财政。(刘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