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破获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05-31      来源:红安房产网   浏览次数: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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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冈新视窗网(记者 红安台 张胜红)8月31号晚,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彭某被红安县交警大队成功抓获归案,案件自发生到成功告破不足10小时。


  8月30号晚22:20分,红安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接到该县公安局110指令,称在阳福线高桥镇庙咀塆路口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指令后,交警大队负责人带领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勘查,调查专访。以现场遗留的福特牌小轿车挡泥板为依据,在事故发生地附近查看了“天眼”治安监控和卡口红绿灯,分析、排查出3辆可疑车辆具有重大嫌疑。


  8月31号凌晨04:00,办案民警依法传唤了本地两辆可疑车辆驾驶员和车主,均排除嫌疑,最后锁定武汉某租车公司车牌为鄂A91E3H的车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班民警当即赶赴武汉该租车公司,找到事故车辆,发现该车辆左侧日行灯破损和轮胎上侧挡泥板脱落。办案民警随即请来武汉福田爱民专业鉴定机构,对嫌疑车辆残留痕迹进行现场取证,确认车辆上残留的人体组织与死者对比无误。证据确凿,办案民警要求租车公司以车辆有损毁痕迹为由,诱使彭某赶来车行,将其当场抓获。至此,案件自发生到成功侦破时间不足10小时。


  经审讯,嫌疑人彭某对事实供认不讳,彭某供认称,自己系觅儿寺镇人,现年29岁,在武汉工作,事发当天由红安驾驶租车公司车辆返回武汉,在高桥镇庙咀塆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后,担心承担责任,就驾车逃离现场。


  红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等1款之规定,依法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彭某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红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永坚:近期来,我县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在县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协同作战,全力追踪,将所发生的重大逃逸案件全部侦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嫌疑人,维护了受害家庭的利益。在此,公安机关警告少数事故逃逸的驾驶员,发案必报案,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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