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对承租国有资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租金3个月免收、6个月减半

2020-02-10      来源:红安房地产   浏览次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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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2月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包括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支持、加大财政支持以及加大稳岗支持四方面。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通知指出,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将通过降低生产成本、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降低检验检测费用及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方面内容以减轻企业负担。

其中,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对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金融政策方面,将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降低担保费率、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给予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支持以及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以强化金融支持。

其中,在融资渠道方面,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企业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可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展期3至6个月。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采取信贷支持和债券承销相结合方式,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发新还旧政策,多渠道缓解企业经营困境。积极推进拟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申请精选层辅导验收工作,采取非现场等灵活高效方式进行辅导验收等相关工作。疫情期间,加快资本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建设,组织辅导机构等有关各方加大企业挂牌上市线上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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