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互联网租房信息发布

2019-10-14      来源:红安房地产   浏览次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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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文件,规定发布互联网租赁信息
三次违规将被禁止“上网”

这个网络绝对是非法的。10日,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全市房屋租赁信息互联网发布的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住房企业在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本市租赁住房信息前,必须首先进行身份识别。如有三次以上发布房屋的违法行为,不允许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出租房屋信息。

在线租赁信息“照亮身份”

谁有资格在网上交易平台上发布本市房屋租赁信息?这是需要澄清的第一个关键问题。《通知》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房屋租赁信息应具备三个条件:企业应依法登记、备案和正常运营;信息发布者持有员工信息卡;准备一份住房条件声明,保留相关信息以备将来参考。列入异常经营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员工、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

30日,没有维护的房屋需要下架以防止“僵尸”

互联网交易平台也应切实履行平台信息审查和管理职责。《通知》明确规定网上交易平台有六项审计管理职责:房屋照片应符合实际情况;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机构(包括分支机构)不得重复发行同一套住房;同一个房源由许多不同的机构发布,合并和展示将逐步实现。未维护超过30天的房屋信息不得展示和发布;不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信息。

此外,互联网交易平台将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的页面上显示房屋来源信息。还将同步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备案信息和员工信息卡标识、受理企业投诉的电话号码、在该平台上备案的投诉记录、发布的房源信息数量、行政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项违规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

如果一家房地产中介非法发行“假房”怎么办?《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企业或其员工违规或使用他人信息卡发布房屋租赁信息的,由市、区房屋建设(房管)部门负责认定,网上信息部门通知网上交易平台删除相关房屋信息,暂停企业及其员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房屋信息1-3个月。违反规定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全市房屋租赁信息。

通知还说,该市将建立一个全面的管理机制,住房租赁信息在互联网上。住房建设、市场监管、互联网邮件、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上发布房屋租赁信息的监管,加大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人员通过访谈、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发布虚假违法房屋信息的处罚力度。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娄建波表示,《关于规范本市房屋租赁信息网上发布的通知》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发布机构和互联网平台的职责,要求员工“发行卡片,平台履行“审计义务”,页面显示“鲜明的身份”,将互联网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在控制租赁中介行业混乱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通知》加大了对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非法发布房屋信息的处罚力度,更好地保证了各项要求的落实。(记者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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