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购房落户当场办结

2019-10-02      来源:红安房地产   浏览次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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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湖北省宜昌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新政策,放宽了定居条件,就地解决了购房(包括二手房)问题。大学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适合就业、创业和定居的,可按周边商品价格的20%至90%的折扣购买“安置”住房(安置住房改为商品房)。其中,博士生可享受20%的优惠,本科生及以下可享受10%的优惠。记者注意到,从今年4月开始,全国许多地方已经逐步放宽了定居条件。


应该在毕业后5年内定居下来,大学生可以以10%的折扣买房

9月25日,宜昌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在宜昌市范围内,“依法稳定就业、依法稳定居住、依法参加城镇社会保障”的迁入城镇条件将全部取消,并对安置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其中,房屋(包括二手房)的结算将当场完成。

《意见》规定,大专以上学历,45岁以下的毕业生应就地定居。在宜昌注册的法人或者纳税半年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应当由购买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当场结算。市、县(区)两级优秀农民工,劳动模范,引进人才就地落户;父母投靠他们的孩子,没有年龄限制。

在鼓励人才来宜昌定居方面,对于毕业后五年内首次工作并已创业至少一年的大学毕业生,将按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生活津贴将按季度发放,最长36个月。大学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补贴。

《意见》明确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将在毕业后5年内落户宜昌,并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他们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宜昌地区的自住住房。对于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贷款金额不得与公积金的存款时间和账户余额挂钩。

对于毕业后5年内适合就业、创业和定居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按周边商品价格的20%至90%的折扣购买“安庄上”住房。其中,博士生享受20%的折扣,硕士生享受20%的折扣,本科生及以下享受10%的折扣。

它在当地住宅企业清仓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针对宜昌市的新定居政策,易居研究所智库中心研究主任颜跃进表示,宜昌市公布的户籍制度改革内容充分反映了目前三线、四线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这与积极引进人口、改善城市人口结构等因素有关,而这些制度中的住房政策内容也释放出宽松的信号。“这种改革将有助于带来更多红利。它们将对城市住房交易量的增加和当地住房企业的清仓产生积极影响。它们还将改善住房交易的结构。”

今年4月19日,中央政治局工作会议再次为房地产市场定下基调,坚持住房是为了居住,而不是为了投机,实行“一市一策、一市一策、市政府主要职责”的长效调控机制。今年年初以来,中央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文件,要求放宽对定居点的限制。然而,放宽对城市定居的限制并不是为了提高房价。这是中央政府发出的明确信号。

不久之后,许多城市逐渐放松了他们的定居政策。今年6月,河南省漯河市实施了以户籍分类登记为基础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城镇“稳定居住、稳定就业”的基本条件被完全取消,人民的申请得到优先考虑,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8月28日,沈阳出台新政策,全面放宽对重点人群定居的限制,提高已在城镇工作生活5年以上并转移家庭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的分值和权重。

9月15日,宁波市实施了最新的结算政策,允许商品房和写字楼首次结算,但同时必须符合“创业满3年纳税、宁波市社会保障满3年缴费”等条件,户口只能归属房地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住户。

新京报记者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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