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坏交通监控后失踪 民警多方侦查终破案

2019-05-31      来源:红安房产网   浏览次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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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惊!一司机撞坏“电子警察”后神秘失踪,看交警如何揪出他!


  近日凌晨,一名司机开这种车在红安县高桥镇大畈路段处撞坏这个东西,凭空消失了!结果交警还是将其抓获!


  5月14日凌晨4时许,红安县公安局觅儿交警中队接群众报警称:阳福线红安县高桥镇大畈路段处的交通监控设备水泥杆被撞歪了,设备可能损坏!接警后,民警驱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两根装有交通监控设备水泥杆,其中一根确实被撞歪,上面的监控摄像横梁悬在半空中,随时有可能倒下,危害公共安全!现场仅留有一些玻璃碎片,肇事车辆已经逃离……


  交通肇事逃逸,撞坏交通要道上的监控设备,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中队民警迅速将案情向分管副局长刘昌义和交警大队长安武作了汇报。凌晨4时30分,红安交警迅速抽调民警韩洪斌、占庆安、黄超等人成立专班,连夜展开调查。


  由于事发深夜,现场的监控设备遭损坏,没有目击者,专案民警虽然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但是进展缓慢……


  19日早,民警将调查的所有监控信息进行梳理,列出12辆重点嫌疑车,并从中发现案发前凌晨4时12分,一辆经过红安阳福公路江家店卡口的鄂A牌照的红色重型自卸货车具有重大嫌疑!因车号牌被灰尘覆盖看不清楚,民警只得另辟蹊径,开展侦查。


  在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直接指导下,专案民警运用娴熟的信息战技战术,最终查获这辆车的号牌为“鄂AM***1”,锁定该车驾驶员李某某(男,48 岁,湖北省麻城市人)为肇事司机,并得知此车已在武汉某地修理。


  20日早,大队长安武、副大队长王永坚带队赶赴武汉。面对突然出现的公安民警,李某某起初还想抵赖,但在证据面前,李某某只得承认了撞坏监控设备逃逸的事实。


  原来,5月13日晚7时许,李某某驾驶陕汽“鄂AM***1”重卡车给红安高桥镇大畈附近的某搅拌站运送沙子,14日凌晨4点多卸完沙空车返程时,因极度疲劳,忘了按下自卸货厢的开关,导致货厢“翘尾”出了搅拌站,先后将搅拌站门口的电缆和距搅拌站不远处公路上的交通监控横杆挂断,驾车逃逸将车送至武汉维修时被抓获。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红安警方罚款1000元 ,行政拘留10天,同时,被责令照价赔偿被撞坏的交通监控设备损失费。


  法律知识加油站:


  根据法律规定,撞到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逃逸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严重损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将监控设备撞坏后逃逸,设备得不到及时修理,易对广大交通参与者造成潜在威胁,如果发生违法行为也不能及时记录,是对社会和他人的不负责任。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损坏了公用设备,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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