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近日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取消原申请条件中的社保缴纳不少于12个月限制,改为只需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同时,调整“参保情况”和“居住期限”赋分方式,简化积分计算,提高落户便利性。此举旨在吸引更多人才来南京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
观点:2月8日,南京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3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调整的核心内容是取消了“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的申请条件,改为“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即可。
同时,将“参保情况”和“居住期限”两个基础指标赋分方式由“阶梯式”调整为“固定式”,使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简化积分计算方式,提高落户便利性。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