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8日,昆明市城管局发布通知,昆明出台灵活措施进一步优化商业场所服务管理,包括规范临时商业活动、适度允许商业展销、打造大型特色夜市街区等。
通知指出,昆明市辖区内各县(市)、街道办事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占用农用地、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出行、不在‘绝对禁区’的情况下,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街道主导、业主主体负责’的原则,开展临时商业活动。
此外,昆明主城区‘相对禁入区’和‘引导区’内的个体商户和连锁企业,经申请,可以利用自营门面和店前区域开展店内商品临时对外销售。对摆放在室外的商品,要合理设置悬挂区域,标注商品悬挂线,明确摆放在室外的商品种类,规范摆放在室外的货架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允许的商业悬挂时间。具体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按照“一街一策”、“一点一案”现场明确。
新媒体称,结合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需要,进一步激活夜经济活力,打造昆明夜消费新地标,支持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市场主体利用自有空间、断头路、闲置待开发土地、集体经济预留建设用地, 并分区域、分时段设置品质夜市、星光夜市,扩大商业综合体品牌效应,打造具有昆明特色的大型夜市街区。
通知同时要求,昆明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临时商业活动、适度允许商业活动外放、建设精品夜市街区等灵活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渡过难关,恢复活力、增加活力,夯实经济恢复发展的基础。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开'的原则,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管理'促'卓越'持续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以'服务'促'实力'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
据悉,上述弹性措施即日起实施,其中临时性商业活动和适度允许商业摆动弹性措施将于2023年12月31日停止。